******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2024年社保卡即时制卡机耗材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AHQS-2024-1207
******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2024年社保卡即时制卡机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二、更正事项
供应商资格要求修改为: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供应商是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产品的代理商和制造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
(2)在安徽省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
(3)提供设备制造商的授权函;
3、供应商为设备制造商的应满足:在安徽省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
4、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5、供应商具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6、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供应商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8、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9、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11、供应商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区昭亭中路190号
联 系 人:杨经理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叉口往西50米百商杰座12栋1010
联 系 人:王工、常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