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习岗镇和平村绿色高标准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已由******改革局以贺发改复(2025)26号《关于贺兰县习岗镇和平村绿色高标准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370万元,其他资金由地方财政配套。劳务报酬发放125.75万元,占中央投资33.99%,招标人为******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贺兰县习岗镇和平村绿色高标准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
2.2建设地点:贺兰县习岗镇和平村
2.3建设规模及内容:(一)道路工程1.混凝土道路:新建宽15.5米混凝土道路103米,宽4米混凝土道路2030米;2.砂砾路:新建宽4米砂砾路3090米;3.配套设施:新建过路管涵及生产桥等。(二)灌溉给水工程1.机井、泵房及设备:新建给水机井7座,配套过滤器房及机电设备。2.灌溉给水管道及土方:敷设灌溉给水主管6672米,敷设灌溉给水支管6064 米。3.基础配套设施:配套闸阀、闸阀井及镇墩等设施。(三)电力工程1.高压电缆及设备:敷设高压电缆4400米,新建高压环网柜1座,室外箱变3台;2.低压电缆及设施设备:敷设低压电缆5226米,配置室外防雨配电箱5台,配置混凝土电缆井11个。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其中:
3.1.1 施工标段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证书上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并具备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27日00时00分至2025年02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管******有限责任公司******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2月19日09时00分
递交地点:采用电子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在距开标时间前1个小时内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签到等候,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
6.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址:贺兰县水源街10号
邮编:750200
联系人:陈中华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金钻名座财富中心2402室
邮编:750000
联系人:杨茂森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