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大道北延伸桥梁工程监理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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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滨河大道北延伸桥梁工程监理
二、交易编码:
G************
三、澄清内容:
1、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三)
资信、业绩评审,
“自2022年3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的建安工程费1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含桥梁)监理的企业业绩”。更正为:“自2022年3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
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的建安工程费
1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含桥梁)监理的企业业绩,后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
2、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三)
资信、业绩评审,
“自2022年3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的建安工程费1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含桥梁)监理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更正为:“自2022年3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的建安工程费1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含桥梁)监理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后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二)
“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评审(45分);(4)检测仪器和工具(7分):检测仪器和工具配置合理,满足监理工作要求的,得6.0-7.0分;较好的,得5.0-6.0分(不含6.0分);一般的,得4.0-5.0分(不含5.0分)(5)合理化建议(8分):对业主或设计、施工、监理的合理化建议有针对性的,得7.0-8.0分;较好的,得6.0-7.0分(不含7.0);一般的,得5.0-6.0分(不含6.0分)”。更正为:“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评审(40分);(4)检测仪器和工具(5分):检测仪器和工具配置合理,满足监理工作要求的,得4.5-5.0分;较好的,得4.2-4.5分(不含4.5分);一般的,得4.0-4.2分(不含4.2分)(5)合理化建议(5分):对业主或设计、施工、监理的合理化建议有针对性的,得4.5-5.0分;较好的,得4.2-4.5分(不含4.5);一般的,得4.0-4.2分(不含4.2分)”。
4、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审细则(四)投标文件的报价评审
“4、报价评分(40分)”。
更正为:
“4、报价评分(45分)”。
5、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10日09时00分”。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22日09时00分”。
6、其余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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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2025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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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