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2024年农村道路灾后重建工程(大王庙镇、明水满族乡、高甸子满族乡等(路面、安防等其他上部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8
发布日期:2025-04-29
项目地址
绥中县大王庙镇、明水满族乡、高甸子满族乡、秋子沟乡
招标人名称
绥中县农村公路管理处
项目名称
绥中县2024年农村道路灾后重建工程(大王庙镇、明水满族乡、高甸子满族乡等(路面、安防等其他上部工程))
项目编号
************08
资金来源
省本级预算资金:20.00%,区(县)预算资金:8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656.48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该项目修复水毁路段总长1218米,修复路面面积7058.6平方米(其中沥青混凝土路面 4760.0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 2298.6平方米);过水路面面积11556.5平方米,修复过水路面3处(护坦、平台和隔水墙维修);安防护栏 2647.0米,警告标志共 31 个,热熔标线 40.8平方米;涵洞 11 道;防护工程 558.6 立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大王庙镇:修复路面面积 6005.6平方米(其中沥青混凝土路面 4760.0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 1245.6平方米);过水路面面积共3003.0平方米;修复过水路面3处(M10 浆砌片石共 681.5 立方米);涵洞2道;安防护栏 544.0米,热熔标线 40.8平方米,警告标志 21 个。
(2)明水满族乡:修复水泥混凝土路面面积 164.5平方米;过水路面面积共 3843.5平方米;涵洞9道;安防护栏 1549.0米,警告标志4个。
(3)高甸子满族乡:修复水泥混凝土路面面积 640.0平方米;过水路面面积共 3800.0平方米;安防护栏514.0米,警告标志6个。
(4)秋子沟乡:修复绥时线水泥混凝土路面面积 248.5平方米,防护工程 558.6 立方米,安防护栏 40.0米;绥西线过水路面 910.0平方米。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绥中县2024年农村道路灾后重建工程(大王庙镇、明水满族乡、高甸子满族乡等(路面、安防等其他上部工程))
标段(包)编号
************08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公路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该项目修复水毁路段总长1218米,修复路面面积7058.6平方米(其中沥青混凝土路面 4760.0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 2298.6平方米);过水路面面积11556.5平方米,修复过水路面3处(护坦、平台和隔水墙维修);安防护栏 2647.0米,警告标志共 31 个,热熔标线 40.8平方米;涵洞 11 道;防护工程 558.6 立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大王庙镇:修复路面面积 6005.6平方米(其中沥青混凝土路面 4760.0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 1245.6平方米);过水路面面积共3003.0平方米;修复过水路面3处(M10 浆砌片石共 681.5 立方米);涵洞2道;安防护栏 544.0米,热熔标线 40.8平方米,警告标志 21 个。
(2)明水满族乡:修复水泥混凝土路面面积 164.5平方米;过水路面面积共 3843.5平方米;涵洞9道;安防护栏 1549.0米,警告标志4个。
(3)高甸子满族乡:修复水泥混凝土路面面积 640.0平方米;过水路面面积共 3800.0平方米;安防护栏514.0米,警告标志6个。
(4)秋子沟乡:修复绥时线水泥混凝土路面面积 248.5平方米,防护工程 558.6 立方米,安防护栏 40.0米;绥西线过水路面 910.0平方米。
投标保证金
13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05-30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5-12-30
标段(包)开标地点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47-1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及以上]
合同估算价
1385.44
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4-30 09:00至2025-05-09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按照相关程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5-20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传至指定栏目。
开标时间
2025-05-20 09:30
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网络递交投标文件,递交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
******/)指定栏目,开标时需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在开标现场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
评审办法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
监督部门
绥中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李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29-
******
招标人
绥中县农村公路管理处
地址
绥中县滨港路2号
联系人
赵佳
电话
0429-
******
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187-27号楼C
联系人
王东泽
电话
******
邮箱
******
公告源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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