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详情:1、中标服务商所提供配件需满足明细表技术要求外,产品技术性能与质量标准应不低于更换的故障产品本身。2、明细表第1-19项列出配件价格为设备价格,更换所需人工单独计算,中标服务商最终结算价格按实际服务项目数量进行计算。3、明细表中未列明且为项目维保所需的配件产品价格按市场时价核算。4、监控摄像机为监控系统主要组成部分,中标服务商应负责对监控摄像机故障进行保障,包含拆卸与安装、返厂维修等,如无法维修,由采购单位提供新机,中年服务商进行安主管,以上费用按计日工结算。5、项目维保过程中产生的车费、机械费、工具使用及水晶头、防水胶布、光纤熔接等辅材均由中标服务商承担,不单独计算费用。验收要求:1、所有监控点位维修至设备运行良好,数据存储无异常,监控图像调取无异常。2、维保期限内设备在线率须达到95%以上。若无法达标,按不达标天数扣除维保费用。3、客户报修响应不及时及未按要求时限内维修完毕,每不达标一次按5日扣除维保费用。4、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巡检或巡检不符合要求,每产生一次按10日扣除维保费用。5、维保期一年按365日计算。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项目中包含材料、线材、运输、安装、调试、维护、利税等所有事项,以上要求是实现各个点位联网,指挥中心集中存储,远程管理等功能的维保所需材料的工程量。除主要设备不具备维修条件需要更换等,采购单位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会追加任何材料及费用。由于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理解与采购单位实际需求产生的偏差或者供应商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实际服务点位及单项服务数量以甲方具体要求为主,整体数量不超过本次招标数量。
项目名称 数字城管中心监控设备维保
服务周期:365天
采购成本价:¥0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文苑街1号
报名结束时间:2025-07-29 08:00:00
发布时间:2025-07-24 09:27:17
采购编号:HLJGCYC******Z******235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企相符。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4月-2025年6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注: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供应商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自或彩色皆可)。另外: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