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C-******
******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后3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征集活动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征集活动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征集活动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征集活动,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征集活动;
(3)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响应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响应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至 2025年10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
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七)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2份(U盘)(响应文件内容须与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文件内容保持一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勉县金泉镇雍西村七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11703室3号工位
联系方式:******6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6778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19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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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