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单位决定采取公开竞标的形式对位于仙游县度尾镇圣山村沉香树园经营权承包项目(二次招标)进行租赁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租赁项目:仙游县度尾镇圣山村沉香树园经营权承包项目(二次招标)
二、租赁地点:度尾镇圣山村
三、租赁范围:
本次评估沉香树园面积约为127.4亩,沉香树约18000棵,于2022年种植,目前沉香树处于培育期,租赁期限 15 年。(具体详见评估咨询报告)
四、租赁用途:
在标的物现有条件下,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范围内的经营活动。
五、租赁期限为:1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六、竞标人必须具备资格:
1、法人单位或其它组织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是树木种植经营。
2、******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基本信息)、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回单(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中标者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租赁合同。
七、租金、押金收付款方式:
1、租金及租期:经营权承包每年租金底价为 86941 元,价高者中标。
2、经营权承包租金每年交清一次:即第一年租金在签定合同之日一次性交清,第二年起租金在租满一年期的前一个月内一次性交清以此类推。
3、履约保证金缴纳与退还: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日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叁万圆整(¥:130000元),需从中标人基本帐户缴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在全部租期满后一个月内且无异议后,招标人将履约保证金退还到中标人账户。
4、投标保证金缴纳与退回方式:
******银行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帐户缴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元)。
******委员会
账号:************100939
开户行: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度尾分社
4.2投标保证金退回方式: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五日内(不计利息),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并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五日内(不计利息),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以及其他中标候选人。
4.3******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基本信息)。
八、注意事项:
中标人在经营期间,所涉及所有费用,包括:税费、卫生费、环保费、安全措施费等有关许可证件及相关费用概有中标人自负。中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改造树园现状及建设其他项目,若需改造或建设项目,需要提前报招标人同意后才能进行改造或建设项目。
九、违约责任:
1、中标人在公示期满后,三天内到******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及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如已缴纳履约保证金,但未按照合同或者招标公告履行责任,将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及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如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将按招投标相关规定予以重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非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人民政府网站(******/dwz/xxgk/tzgg/)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 7 月 2 日17时00分,报名成功以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转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为准。超出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的视为无效报名,未报名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3日10时00分在仙游县度尾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进行。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 仙游县度尾镇人民政府 官网发布招标公告。
十三、公告其他说明: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委员会(盖章)
地 址:仙游县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人:******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仙游县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
2025年6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