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山景区旅游资源安全提升工程(一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泰山景区旅游资源安全提升工程(一期),包括管护房建设、隔离网建设等。
2.2项目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项目编号:SDGP************00033
交易编号:JQ-GC-******-01
2.4项目名称:泰山景区旅游资源安全提升工程(一期);
2.5建设地点: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
2.6本项目为泰山景区旅游资源安全提升工程(一期),包括管护房建设、隔离网建设等,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2.7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8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9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范围内的施工、调试、验收、保修等(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2.10招标控制价为:1014.057893万元;
2.1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2025年07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4.3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apply/ca-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委员会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西首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
联系人:董芳
电话:******
8.异议和投诉
8.1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董芳 联系方式:******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委员会规划建设管理部,联系电话:0538-******。
9.其他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